捐赠型众筹的种类
(一)直接发起模式
直接发起模式,是指互联网平台的运营主体本身就具有公募慈善组织的资质,其直接以自己名义在网络平台上发布公益众筹项目,资金直接进入运营公司账户的模式。比如“腾讯公益慈善基金会”,作为2007年6月26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与民政部批准成立,在民政部登记注册、由民政部主管的全国性非公募基金会,其直接在平台上发布包括资助尼泊尔地震、为尿毒症兄弟捐款等项目。直接发起模式直接高效,能够避免与其他平台合作可能产生的费用。
(二)借助平台模式
借助平台模式,是指互联网平台的运营主体本身不具有公募慈善组织的资质,其他有资质的慈善组织通过该平台发布公益众筹项目,资金进入慈善组织账户的模式。比如,爱德基金会、中国绿化基金会、中华健康快车基金会等通过“腾讯公益”发布扶贫、助学、环保等公益众筹项目。再如,中华社会救助基金会在支付宝公益平台(支付宝并不具备慈善组织资质)发起的“中国水安全基金”项目等。
(三)项目挂靠模式
项目挂靠模式,是指不具备慈善组织资质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与慈善组织合作,以慈善组织的名义开展互联网募捐活动,资金由慈善组织公开募捐并管理的模式。例如,“爱的分贝”是由众多播音员主持人共同发起的一项针对贫困聋儿进行救助的公益项目,其本身并不具备慈善组织资质,但其通过与中华思源工程扶贫基金会合作,以基金会的名义通过“腾讯公益”募集资金。项目挂靠模式为《慈善法》所认可,《慈善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基于慈善目的,可以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由该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并管理募得款物。”
(四)个人自救模式
个人自救模式,是指不具备慈善组织资质的个人,当其自身或近亲属发生疾病、危难等情形需要社会救助时,利用互联网平台募集救助资金的行为。该行为与公益众筹相关,但在本质上并非公益众筹,实际上是一种个人自救或求救行为,不为法律法规所禁止。实践中,个人自救可以没有慈善组织参与,比如,我们在“腾讯公益”上看到两个被砍伤的孩子的妈妈联合9958救助中心(其并非慈善组织)一起向腾讯网友募集救助款。《慈善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捐赠人可以通过慈善组织捐赠,也可以直接向受益人捐赠。”上述规定从侧面也认可了个人自救模式的合法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