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格兰行政区:地图、32个统一管理区
来源:金玉米 编辑:月亮
时间:2016-07-22

苏格兰的32个统一管理区包括:
1.印弗克萊德2.伦弗鲁郡3.西邓巴顿郡4.东邓巴顿郡5.格拉斯哥市6.东伦弗鲁郡7.北拉纳克郡8.弗尔柯克9.西洛锡安10.爱丁堡11.中洛锡安12.东洛锡安13.克拉克曼南郡14.法夫15.丹迪16.安格斯17.阿伯丁/阿伯丁郡18.阿伯丁/阿伯丁19.莫瑞20.高地21.埃利安锡尔22.阿盖尔-比特23.珀斯-金罗斯24.斯特灵25.北艾尔郡26.东艾尔郡27.南艾尔郡28.丹弗里斯-加洛韦29.南拉纳克郡30.苏格兰边区31.奥克尼群岛(北方离岛,不在图上)32.设德兰群岛(北方离岛,不在图上)
苏格兰境内有六个指定市,依照人口规模大至小,依序为:
格拉斯哥(Glasgow):苏格兰第一大港与第一大商业中心。
爱丁堡(Edinburgh):首府,是历史上的苏格兰王国首都与文化古都,同时也是欧洲最大的金融中心之一。
阿伯丁(Aberdeen):东北方滨北海海岸的大港,北海原油开采的基地,有“欧洲的石油首都”之称。
邓迪(Dundee):东海岸的文化古城,建城超过800年,是可独立自成一个行政区的都市里面最小的一个。
因弗內斯(Inverness):号称是“英国最北方的城市”。
斯特灵(Stirling):位于苏格兰正中位置的古老要塞城市,曾经是苏格兰王国的首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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