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的几种婚姻形式
纳西族
大部分的在丽江的纳西人都是一夫一妻制的。跟汉族相同。
纳西族的摩梭人
摩梭人大部分住在泸沽湖畔,他们实行走婚。即男不婚,女不嫁。
适婚年龄的情侣,虽相恋却不在一起,男方白天在自己干活,晚上可以到女方家过夜。
他们生出的孩子,由女方和女方的兄弟抚养。
男方抚养的孩子也是自己姐妹的孩子。
在看《印象丽江》演出的时候,里面就有一个摩梭男人,一直在叫:我有15个女人!
不知道他有多少个孩子。
但是,这种婚姻形式,在实行计划生育的汉族来讲,很显然不合适。
藏族
藏族有多种婚姻形式,一夫一妻,一夫多妻,还有一妻多夫。
一夫一妻,就没什么好说的,跟汉族一样。
一夫多妻,跟封建社会的可以纳妾的婚姻制度是不一样的。
他们的多妻一般都是,一个男人娶对方多个姐妹。
就像《大阪城的姑娘》里面唱的:带着你的妹妹,跟着那马车来……
一妻多夫,跟一夫多妻是一样的,也是一个女人娶对方多个兄弟。
就比如说我们香格里拉的导游,她就娶了三兄弟。
白族
据说,经过一些社会学家和婚姻学家的研究,最理想的婚姻形式是白族的婚姻形式。
白族人主要住在大理,他们也是一夫一妻制。大部分是由父母之命成婚的。
但是他们还有一个习俗,农历的四月十五的情人节。
在这一天,即使你已婚,即使你的情人不是你的妻或者你的夫,你都可以跟你的情人光明正大的约会。
这一天你跟谁在一起,去了哪里,做了什么,你婚姻中的对方都不会过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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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把白族的婚姻形式捧为最理想的形式,也不无道理——
把爱情和婚姻分开,日常琐碎的婚姻生活之外,在四月十五这一天给爱情一个宣泄的出口!
只是,
364天的婚姻 + 1天的爱情
364分的现实 + 1分的梦想
够了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