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禁止开发区域名单
北京首次划出63处禁止开发区域,这意味着,在这些区域内将禁止进行工业化城镇化开发、禁止建设房地产项目等。昨日,市政府发布《北京市主体功能区规划》,由市发改委等多个部门编制完成。
按照规划,北京划为四个功能区域,包括首都功能核心区、城市功能拓展区、城市发展新区和生态涵养发展区。
据市发改委有关人士介绍,2005年,北京出台了《关于区县功能定位及评价指标的指导意见》。此次将功能区划分上升到规划,凸显了北京对功能分区的细化和完善。此次发布的规划和2005年的“意见”有何不同?据介绍,此次首次提出了禁止开发区域的概念,同时,昌平与房山的山区不再属于城市发展新区,而是属于生态涵养发展区,更加凸显对生态的保护。
此次规划中明确提出了63处禁止开发区域,所谓禁止开发区域,是按照《全国主体功能区域规划》有关要求,禁止进行工业化城镇化开发、需要特殊保护的重点生态空间,呈片状分布于上述四类功能区域中。禁止开发区域面积3023平方公里,约占市域总面积的18.4%,该区域按照国家现行法规实施保护和利用。
规划中明确,禁止开发区域是指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需要特殊保护、禁止工业化和城镇化开发的区域,是维护良好生态、保护古都风貌的重要区域。除必要的交通、保护、修复、监测及科学实验设施外,禁止任何与资源保护无关的建设,将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同时,在这些区域要建立分类保护机制,对自然保护区,界定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的范围;对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等,可划定核心区和缓冲区。
北京城市规划学会会长赵知敬表示,事实上,按照此前的规定,此次划定为禁止开发区域的地方已经禁止进行项目开发了,此次将这些内容纳入规划,是对其再次强调,以避免在局部区域出现诸如房地产开发之类的项目。
■
【关键词:产业】
产业发展指导目录将修订
规划对各个功能区的性质和发展重点进行了明确,并提出将修订产业发展指导目录。要明确不同功能区域鼓励、限制和禁止的产业,形成有目的的产业筛选和扶持机制,引导产业合理布局。
规划提出,要适时修订形成更加严格的项目准入占地、耗能、耗水、废物处置利用率、资源产出率、“三废”排放等全市统一的强制性标准,并鼓励各区县在项目引进中实行严于国家和市级标准的准入条件。
【关键词:人口】
调整业态控制人口增长
规划提出,要促进首都功能核心区人口疏解,人口比重有所下降;积极调控城市功能拓展区人口结构,人口比重趋于合理;提高城市发展新区人口承载力,人口比重适度增加;引导生态涵养发展区人口集聚,人口集聚水平显著提高。立足四类功能区域发展定位,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发展高端、高效、高辐射的产业,加快低端业态的调整退出,控制人口过快增长。
【关键词:环境】
建立用水总量控制制度
规划称,各功能区要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
要建立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确立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严格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建立水功能区水质达标评价体系和考核制度,严格控制高耗水产业发展,强化饮用水水源应急管理。
首都功能核心区
严格限制商业办公区等扩建
该区域是北京开发强度最高的完全城市化地区,主体功能是优化开发。在该区域内,要优先支持服务功能提升和古都风貌保护,重点支持金融等高端服务业加快发展。要严格限制与优化开发功能不匹配的大型公建项目,严格限制医疗、行政办公、商业等大型服务设施的新建和扩建。同时,实施中轴线风貌恢复,加强四合院保护和利用。
城市功能拓展区
公共资源向南部西南部倾斜
该区域是北京开发强度相对较高、但未完全城市化的地区,主体功能是重点开发,要坚持产业高端化、发展国际化、城乡一体化。同时,也要优化提升商务中心区(CBD)等较为成熟的高端产业功能区。在该区域内,要对中关村、CBD、奥林匹克中心区三大区的建设进行加强。公共资源配置和重大产业项目布局向南部、西南部地区适当倾斜。
城市发展新区
人口疏解重要区域
规划提出,要集中力量将通州打造为国际一流的现代化新城,重点建设顺义、亦庄-大兴、昌平和房山新城。加快推动良乡机场迁建,重点开发建设北京新机场。加快推进区域性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图书馆、体育馆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大力推进城乡优质公共资源均衡配置,承接中心城疏解外迁的行政、教育、医疗等功能。
生态涵养发展区
限制大规模工业化开发
该区域是保障生态安全和水资源涵养的重要区域。主体功能是限制开发,要限制大规模高强度工业化城镇化开发,重点培育旅游、休闲、康体、文化创意、沟域等产业,推进新城、小城镇和新农村建设。从2005年开始,该区域就不再考核GDP,集中精力用于生态涵养建设。该区域要适度开发,严格强化耕地保护,适度提高现有开发区容积率和土地使用效率。
北京市63处禁止开发区域名录
世界自然文化遗产
(6处,总面积129平方公里,未计算长城面积)
长城、
北京故宫、
周口店北京猿人遗址、
天坛、
颐和园、
明十三陵
自然保护区
(14处,总面积963平方公里)
北京百花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北京松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四座楼市级自然保护区、
喇叭沟门市级自然保护区、
野鸭湖市级湿地自然保护区、
蒲洼自然保护区、
雾灵山市级自然保护区、
云蒙山市级自然保护区、
石花洞市级自然保护区、
云峰山市级自然保护区、
朝阳寺市级木化石自然保护区、
汉石桥湿地自然保护区、
拒马河市级水生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
怀沙河―怀九河市级水生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
风景名胜区
(10处,总面积1895平方公里)
八达岭-十三陵风景名胜区、
石花洞风景名胜区、
十渡风景名胜区、
东灵山-百花山风景名胜区、
金海湖-大峡谷-大溶洞风景名胜区、
龙庆峡-松山-古崖居风景名胜区、
云蒙山风景名胜区、
慕田峪长城风景名胜区、
潭柘-戒台风景名胜区、
云居寺风景名胜区
森林公园
(24处,总面积781平方公里)
霞云岭国家森林公园、
喇叭沟门国家森林公园、
蟒山国家森林公园、
西山国家森林公园
崎峰山国家森林公园、
黄松峪国家森林公园、
八达岭国家森林公园、
云蒙山国家森林公园、
大杨山国家森林公园、
小龙门国家森林公园、
大兴古桑国家森林公园、
北宫国家森林公园、
鹫峰国家森林公园、
天门山国家森林公园、
上方山国家森林公园、
妙峰山森林公园、
南石洋大峡谷森林公园、
五座楼森林公园、
丫髻山森林公园、
森鑫森林公园(顺鑫绿色度假村)、
白虎涧森林公园、
西峰寺森林公园、
马森林公园、
龙山森林公园
地质公园
(6处,总面积936平方公里)
北京十渡国家地质公园、
北京密云云蒙山国家地质公园、
北京延庆硅化木国家地质公园、
北京平谷黄松峪国家地质公园、
北京石花洞国家地质公园、
圣莲山市级地质公园
重要水源区
(3处,总面积347平方公里)
密云水库、
京密引水渠一级保护区;
怀柔水库一级保护区;
官厅水库一级保护区(北京部分)